一、停机时间
2023年12月29日18时至2024年1月1日18时
一共三天
二、停机范围
停机期间,单位网厅、个人网厅、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四川专区、四川医保APP等省本级医保公共服务暂停办理;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联网结算业务(本地结算、异地结算、特药结算等)将暂停。
三、停机期间业务办理
(一)各定点医药机构正常提供医疗服务,参保人员就医不受影响。
(二)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就诊、购药后所发生的费用需个人全额支付,医保无法联网结算。请慢性病、重症患者等特殊参保群体提前备药。
(三)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含异地)办理医保出入院的,需先行自费办理,待系统恢复后到医疗机构进行补办医保入院登记和医保结算。异地住院患者确因特殊情况需办理出院的,可在就诊医疗机构自费结算后,备齐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四)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暂缓办理各类备案与手工报销业务,参保人可按程序先行提交申报资料,待系统恢复后,各级医保经办机构集中完成备案与手工报销业务。
(五)暂停医保网办、掌办等业务办理,相关业务将在结转工作完成后恢复办理。
四、咨询电话
市本级 0818-3091543
通川区 0818-2149082
达川区 0818-2100366
万源市 0818-8622262
宣汉县 0818-5201826
大竹县 0818-6234361
渠 县 0818-7215885
开江县 0818-2809116
拓展内容
停机期间医疗费用报销操作
(一)在停机期间发生的医药费用可在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开机运行后联网结算。异地就医的医药费用不能在当地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联网结算时,可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二)若停机期间发生出(入)院登记时,待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开机运行后补录医保出(入)院登记,并办理联网结算。
(三)若需办理门诊慢特病、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相关业务,建议参保人员在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停机前合理备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