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丨李岩
央视新闻消息,4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王用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图为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王用生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用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王用生,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王用生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贷款融资、债券申购、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1958年出生的王用生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主任,郑州分行行长,中国投资银行郑州分行行长,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行长、辽宁分行行长、企业局局长。2011年5月,王用生任国开行副行长,2018年初退休。
2023年7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王用生被查。彼时,他已退休5年。
今年年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王用生被开除党籍的消息。通报指出——
经查,王用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顶风违纪,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旅游、打高尔夫球活动,违规借用他人车辆;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大肆干预、插手金融机构职工录用工作;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贪欲膨胀,纪法底线失守,大搞权钱交易,通过投资入股等隐蔽手段大肆接受利益输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债券申购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延伸阅读
金融"大虎"受贿近10亿 从出纳做到总行长系金融界唯一
2023年11月10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南中院”)公开宣判中信银行原行长孙德顺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孙德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孙德顺受贿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孙德顺受审现场
受贿近10亿
2020年3月,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孙德顺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消息称,孙德顺是金融领域腐败问题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数额特别巨大的典型,应予严肃处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山东检察机关对孙德顺涉嫌受贿案审查起诉。2020年4月,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孙德顺作出逮捕决定,同年5月向济南中院提起公诉。
2022年2月22日,济南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孙德顺受贿一案,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当时起诉指控的受贿金额与宣判结果一致。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9年,被告人孙德顺先后利用担任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中信银行副行长、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企业在获取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9.795亿余元。
反腐纪录片里的孙德顺
孙德顺丧失理想信念,毫无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严重违背党中央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限制、压降制造业贷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向贷款客户借用房产,由他人支付应由其本人承担的费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价值观极度扭曲,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经商办企业,为本人及亲友攫取巨额利益;贪欲极度膨胀,把贷款审批权力作为谋取个人利益的筹码,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在贷款授信、审批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孙德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孙德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鉴于孙德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已全部查扣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同时,根据孙德顺犯罪的事实和情节,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从出纳做到总行长
孙德顺于1958年11月出生,从小努力学习,高中毕业后考入东北财经大学,之后又获得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1981年4月至1984年5月,他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之后于1984年5月至2005年11月在中国工商银行海淀区办事处、海淀区支行、北京分行、数据中心(北京)等单位工作。
在此期间,他于1995年12月至2005年11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1999年1月至2004年4月兼任中国工商银行数据中心(北京)总经理。
2005年12月至2011年10月,孙德顺任中国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交通银行北京管理部副总裁等职。
2011年10月,孙德顺任中信银行党委副书记,当年12月至2014年5月任中信银行副行长,2014年5月至2016年7月,任该行常务副行长,2016年7月20日起任中信银行行长,同时担任中信银行(国际)董事长。
2019年2月,孙德顺因年龄原因从中信银行离任,不再担任该行执行董事、行长、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委员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
纪录片《零容忍》显示,孙德顺是中国金融界唯一一名从银行网点最基层柜面出纳员,一步步成长为国有银行总行行长的干部。
这样的经历,让他有了自己能够“只手遮天”的错觉。
“因为自己是从基层起来的,业务能力比较强,所以总觉得自己的业务能力在那摆着呢,就造成了一种侥幸的心理。”
为了自己的利益,他使用“非常专业化”的手段,做了层层掩盖,设了很多防火墙,绕了很多圈,利用特有的金融手段和产品去掩盖自己的不法行为。
孙德顺想要避人耳目,就安排两名老部下开设两家投资平台公司,让他们做代理人,也就是“影子”,组成核心团队。但真正的受益者还是孙德顺。
在平台公司之下,孙德顺又设立了十多家项目公司,作为第二层“影子”。随后,项目公司和行贿企业再各自成立空壳公司,作为第三层“影子”。
孙德顺设立“影子”公司
在层层嵌套背后,交易主体早已模糊不清。此外,资金往来也被“影子”伪装成各种貌似合法的金融产品、股权投资协议等。
重重保障下,孙德顺才开始他的暗中操作。一方面,他在中信银行利用公权力为企业老板批贷款;同时,这些老板有的以投资名义,将巨资注入他实际控制的平台公司,有的则送上优质投资项目或投资机会。
平台公司用这些老板提供的资金,投入其他老板提供的项目,“以钱生钱”,然后和老板们共同获利分红,形成利益共同体。
以权谋私,违规放贷
职位的变迁让孙德顺的谋私行为更加“顺理成章”。
2014年,一家出现债务危机的能源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贷款。一般情况下,一个高负债的企业,银行不会发放贷款。
但是,在时任中信银行常务副行长孙德顺的干预下,中信银行发放了40亿元的贷款给该企业,很快就形成了不良资产。
为了表示感谢,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孙德顺控制的平台公司签署了一个增资协议,帮助平台公司实际获利高达1个亿。
“我在跟一些企业家交往的过程当中,总是想着为自己或者自己的利益关联方去谋一些利益。”孙德顺说。
孙德顺违规放贷
事实上,信贷审批权这一关键权力十分重要。每个银行在贷款审批都有一套严格流程:贷款客户递交申请材料,银行按照程序逐级上报审批。
按照中信银行的制度设计,行长对信贷审批只有一票否决权,没有审批权;审批必须经信贷审批会议集体表决通过,主要领导必须末位发言。
然而,孙德顺“明目张胆”地无视制度,直接干预信贷审批,并从各企业那里获取利益,银行内控机制在一把手的权力面前失去了作用。
近年来,中央多次强调,金融要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要加大对制造业的支持力度,防止信贷资金过度向房地产集中,孙德顺却背道而驰。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工作人员披露,“主持行长办公会的时候,他(孙德顺)就公开直截了当要求,全行一定要立刻把制造业贷款停下来,即便有100%的抵押也不行。”
孙德顺更关注如何挣钱快,怎样捞私利。
实际上,很多房地产老板与他关系匪浅。一名房地产公司老板曾以投资为名,向孙德顺实际控制的公司输送1000万元,得到的回报是通过孙德顺获批贷款授信40多亿元,很快就形成了不良资产。
在孙德顺退休后不久,银监会对中信银行开出了2200万元的罚单,处罚事项19项中有13项涉房地产业务,揭示了其中的不正当交易。
这张巨额罚单,正是孙德顺案件的导火索。通过调查中信银行的贷款项目,孙德顺的伪装也被层层剥开。
今年以来,金融领域反腐全面推进,查办了多起腐败大案。有关部门正聚焦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
金融反腐,持续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