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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镇雄医院对峙行凶者当事人:当时也感到恐惧,就想阻止他继续伤人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5-10 11:02:52
The Beginning

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张奕丹 周翼

5月7日,云南镇雄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2024年5月7日11时37分许,镇雄县城南医院发生一起持刀行凶案件,造成2人死亡21人受伤。经查,犯罪嫌疑人系镇雄县泼机镇一男性村民。目前,伤者在医院接受治疗。当天傍晚,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公安机关在县内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图为镇雄县人民医院

事发后,封面新闻记者从多名目击者、伤者家属处了解到,受伤人员中包括老人、医务人员等。昭通市卫健委工作人员曾表示,有工作组前去镇雄提供医疗救治方面的协助。

事发时,唐先生曾持棍在门诊一楼与嫌疑人对峙,5月9日,他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当时他也感到恐惧,但希望阻止李某继续伤人。


唐先生与嫌疑人对峙时的监控画面

男子持棍与嫌疑人对峙

“想阻止他继续伤人”

发生此次持刀伤人事件的镇雄县人民医院(城南医院)位于镇雄县迎宾大道,是一家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在网友发布的现场视频中,有多名受伤人员躺在地面,也有身穿白大褂的人员身上有血迹,正被其他医务人员转移。


镇雄县人民医院是一家三级公立综合医院

镇雄县以勒镇人陈先生当天和妻子一起带孩子到医院看病,是此次事件的目击者之一。5月8日,陈先生告诉记者,事发时他在医院三楼注意到一名身穿深色衣物的男子正在伤人,随后大声呼喊提示大家躲避。嫌疑人逃离后,他在一楼看到有一名老人和一个小伙受伤,随后帮护士把受伤的老人扶上轮椅,送到抢救室。

随着现场画面传出,一位与犯罪嫌疑人李某面对面站着、手中持棍的男子引起网友注意,曾有网传说法称画面中持棍的黑衣男子为嫌犯李某的“同伙”。5月9日,这名男子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他叫唐华,是镇雄县五德镇人,当天刚在医院做完清除胃内息肉的手术,发现李某在伤人后,他到门诊一楼门口拿了棍子,想阻止其继续伤人。

“当时做完手术出来,同事还扶着我。我们在三楼就看到他正在行凶。”据唐华讲述,他想起一楼门口有保安使用的棍子,于是赶紧乘电梯至一楼。当时已有不少人受伤,李某也已下来,“我就挡住他,呵斥他‘不许动,放下武器’,他也喊‘你不许动,你动我就把你杀了’。”

唐华说,当时两人相隔约2米,对峙了1分钟左右,随后李某开始逃跑,“他绕着跑了一圈,我就追,然后他跑出了医院大门,我追出去他就不见了。”唐华表示,事发后他的胃部有一点疼,坐下休息片刻后恢复。他表示,当时也感到恐惧,他父亲曾当过兵,受父亲影响,“还是有那种正义感,虽然平时待人比较温和、讲道理,但是遇到这样的事情,还是要站出来阻止的。”


图为和行凶者对峙的男子唐华

被害人家属:

丈夫离世,还不敢告诉孩子

5月9日上午,汪女士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她的丈夫龚先生在此次事件中离世。她表示,此前丈夫因车祸受伤,在城南医院住院。事发当天,她和妹妹陪丈夫到门诊做检查,“出事那天刚好办出院,医生说他肺上面可能会有点小问题,让做个CT检查一下”。中午11点半左右,丈夫做完检查,他们一起乘坐扶梯上楼,准备去给医生看报告,随后在二楼遇到了正持刀伤人的李某。

汪女士表示,在躲避过程中,他们几人“逃散了”,她给丈夫打了几个电话,刚开始都没有打通。后来电话终于接通,她跑到丈夫所在的三楼后,看到丈夫受了伤,有一个医生正按住他的伤口,随后丈夫被送至抢救室。汪女士称,当天下午6点多,丈夫被转移至重症监护室。8日凌晨,他们接到龚先生抢救无效离世的通知。

汪女士表示,丈夫今年37岁,婆婆身体不好,家属还不敢把其离世的消息告诉婆婆和家里的两个孩子。

据警方通报,当天17时许,李某在县内被公安机关抓获。有网传视频显示,一名穿深色衣物的男子被多人压在地面。有嫌疑人亲属表示,网传视频中被抓捕的男子确为李某。

嫌疑人曾是老师

有村民称其“不太好相处”

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李某出生于1983年,是镇雄县泼机镇某村人。5月8日,李某的一名亲戚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李某是家中长子,下面还有几个妹妹。李某是高中学历,以前在当地的学校教过书,也曾在家办过一段时间“学前班”。

该亲戚称,李某和妻子育有三个孩子,几年前他的妻子携一个孩子出走,李某带着两个孩子生活。李某曾发布与妻子离婚官司相关的微信朋友圈。该亲戚自称与李某来往不多,有时在村里农地里碰到李某在做农活,双方会打个招呼。事发后,她都没心情做事,“觉得全身肉麻了一层”。

记者了解到,多年前李某曾在泼机镇某村的一家民办学校担任老师。一名此前在该校工作的人员表示,十多年前李某曾在学校教书。也有当地人吴先生表示,大概在2010年左右,李某曾担任他的小学老师。

5月9日,镇雄县另一家学校的工作人员表示,大概在2021年,李某曾来该校面试,“我们觉得他在别的学校上过课,可以来试试”。他表示,李某在教学上没有问题,但学校要求老师住宿,李某需要回家,双方没有达成协议,最后李某没有留下来任教,“(待了)不超过一个月”,后来他们没有再联系。

在李某老家所在的村庄,有村民告诉记者,他觉得李某“不太好相处”,“感觉他和大家不是很合得来,说不到一块儿去。”也有村民称,李某“性格不是很好”。

李某的一名伯伯表示,他和李某家虽然住得近,但是相处不多,李某之前和他说要是出事了不要管他,他劝李某说“莫去做傻事”。

多名李某的亲戚和村民表示,多年前李某曾因一起与摩托车纠纷相关的多人“打架”案件而获刑。有李某的亲戚表示,她已经记不清事件发生的具体年份,事发当天,她听到打架声后曾外出查看,看到有人受伤。

裁判文书网可以检索到与李某故意伤害案相关的两份刑事裁定书。其中一份裁定书记载,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5月9日作出刑事判决,以被告人李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李某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执行机关于2014年10月11日对罪犯李某某提出假释建议书,报请该院审理。曲靖市中院裁定不予假释。

另一份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显示,2015年1月21日,曲靖中院裁定,对罪犯李某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刑期变为自2012年11月12日起至2015年5月11日止。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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