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促进住房消费,优化供应结构,打通供需对接,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5月18日,武汉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人才工作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更大力度促进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第一条 更大力度实施购房惠民惠企补助政策。
在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经开区新建商品房,对已缴纳的契税,首套住房按全额给予补助,其他各类房屋按50%给予补助;2024年5月1日前购买经开区新建商品房,且在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不动产证的,对已缴纳的契税按20%给予补助。
解读:
新建商品房主要指住宅、商业和办公类房屋,个人和企业购买均享受契税补助。该条政策与武汉市房交会相关契税补助政策就高不重复。
第二条 更大范围推进人才安居工程。
在实施经开区《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的实施意见》(武开〔2024〕2号)的基础上,对经开区内单位的人才,在经开区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按专业技术职称等级或者学历给予最高5万元购房补助。
解读:
在经开区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按专业技术职称等级或学历给予购房补助:正高级、副高级或博士研究生、中级或硕士研究生、中级以下或大专及以上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购房补助。
每套商品住房只能申请一次补助,人才政策与契税补助不叠加,补助需办理不动产证后申请。
第三条 更加创新推行“卖旧买新”交易模式。
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金融机构对业主开展住房“卖旧买新”活动,享受增值税、契税补助。
解读:
在2024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经开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12个月内出售原自有住房的,如出售的旧房在经开区内的,按政策享受增值税补助和契税补助;如出售的旧房在武汉市内经开区外的,增值税补助和契税补助选一就高不重复。
鼓励以军山新城片区为试点,开展经开区内二手房“帮卖”活动,帮助业主完成住房置换。
第四条 更加多元助力企业安才稳才。
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重点企业、院校、医院等单位人才的住房需求,进行定制化开发和开展住房团购。鼓励企业给人才筹集购房首付款,在经开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给予企业适当贴息补助。
解读:
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团购房提供价格优惠。对企业贴息时间为一年,按银行同期5年期以上住房贷款计息。
第五条 更加灵活推行土地出让。
在符合规划且用地规模满足最小开发单元的前提下,支持小宗地块出让,推行“业态+土地+方案”一体化的小宗地块供地模式。
解读:
面向市场需求,鼓励“带方案挂牌”,推行定制化小宗地块供地模式,需满足以下情形:
1.符合控规管理一张图用地性质及相关规划管理要求;
2.地块用地规模满足最小开发单元,居住项目不小于10000平方米,商业、服务业等公共设施项目不小于8000平方米,符合《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第六条 更大力度支持企业投资发展。
对2024年5月1日以后挂牌出让且符合经开区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各类开发项目,“一事一议”给予项目投资奖励。
解读:
支持企业降本减负,鼓励企业参与经开区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建设,科学评估出让地块土地价格;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及再开发力度,分阶段给予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第七条 更加优化规划设计条件。
在符合城市产业、功能的前提下,对新开发地块及权属清晰的存量地块,支持优化商住比、容积率、建筑密度、停车位配建等规划指标。
解读:
根据企业诉求,支持优化地块相关规划指标。存量地块经规划指标优化论证并征求利害关系人及相关部门意见后,履行“收调供”程序,新供地按第六条给予投资奖励。
第八条 更加有力支持设计创新。
支持新建、续建、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展设计创新,在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增加容积率的前提下,允许优化建筑设计方案,通过规划论证后办理规划许可变更等手续。
解读:
支持续建、在建房地产项目按照《关于推进新型住宅设计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武自然资规发〔2024〕6号)开展户型设计创新。支持住房及商办项目优化方案,经论证通过后办理规划许可变更等手续。
第九条 更加合理开展土地分宗、并宗。
受理企业土地分宗、并宗申请,通过规划论证后予以办理。
解读:
支持企业融资需求,根据企业申请,由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土地分宗、并宗技术论证报告,经论证审批通过后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