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汽车以旧换新
补贴范围和标准
自2024年5月1日起,发放200万元汽车“以旧换新”券,支持个人消费者在市内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补贴标准为:
1.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①购买汽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含)以下的,每辆补贴1000元;②购买汽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以上的,每辆补贴2000元;
2.报废或转让个人名下旧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每辆新车补贴1000元。
参与企业是指泰安市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在库的汽车销售企业(名单以公示名单为准),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名单将在“泰安商务”微信公众号发布。
报废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的在泰安市注册登记的非营运性乘用车,取得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并完成注销登记手续。旧车的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载明的交车时间为准,报废时间在2024年5月1日以后。
转让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的在泰安市注册登记的非营运性乘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旧车的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转让时间在2024年5月1日以后。
补贴时间
申领此次政府补贴的时间为2024年5月1日起,微信端小程序“泰好品团购”汽车消费券申领系统开始受理消费者资料上传,补贴资金共计200万元,先到先得,兑完即止。申报系统开放期间,即时显示补贴剩余金额,消费者应及时关注申领进度,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促进家电以旧换新
补贴范围和标准
自2024年5月1日起,发放200万元家电“以旧换新”券,支持个人消费者在市内限上家电销售企业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补贴标准为:
交售空调、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电脑(限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5类旧家电,并新购上述品类商品,按照单件销售发票金额进行补贴,购置1000元(含)以上的发放100元消费券,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发放300元消费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发放500元消费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发放600元消费券。非以上列明的品类及上述商品配件不参与补贴。
补贴时间
申领此次政府补贴的时间为2024年5月1日9点起,微信端小程序“泰好品团购”家电消费券端口正式开放,补贴资金共计200万元,先到先得,兑完即止。申报系统开放期间,即时显示补贴剩余金额,消费者应及时关注申领进度,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