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温州泰顺县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区域
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泰顺罗阳镇建成区。
限制燃放时间
罗阳镇建成区除每年除夕至正月初六、元宵节允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外,其他时间一律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重要民俗活动、重大公共活动和其他重大传统节日期间,经公安机关许可后,可在指定时间和地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下列区域(地点)在任何时间均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一)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内部;
(二)文物保护单位周围50米以内;
(三)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安全保护区内;
(四)油汽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和其他重要消防单位周围100米以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敬老院、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校周围50米以内;
(七)建筑物的楼顶、阳台、窗口、楼道、走廊等部位;
(八)山林、园林、城市绿地等重点防火区;
(九)各类零售、批发集贸市场内;
(十)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点周围50米以内;
(十一)重要军事设施周围50米以内。
违规行为和举报电话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劝阻、举报非法销售、燃放以及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
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可能面临以下处罚:
违规销售的,最高可罚1万元;
非法运输的,对单位最高可罚5万元,对直接责任人及个人将予以行政拘留;
以上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最高可罚500元。
同时,希望大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打击非法买卖、运输、存储烟花爆竹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举报电话:县公安局:110县应急管理局:0577-6758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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