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重要提示
一、集中燃放时间
2月9日(除夕)12时至2月10日(初一)凌晨1时;
2月10日(初一)至2月16日(初七),每天17时至23时;
2月24日(正月十五)17时至23时。
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
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行为处罚规定:
【违规燃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经营】对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违法邮寄携带】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行为追究】非法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息来源:金龙湖发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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