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电动车以旧换新补贴消费者参与流程
(一)线下阶段(2024年10月1日自至“建行生活”APP活动版块上线之日)
1.消费者前往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交售旧电动自行车(交旧不限品牌,蓄电池等主要配件完整),取得企业开具的回收证明后,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完成实名登记等,获得补贴资格。
2.消费者购买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以线上支付方式付款后,销售企业开具销售发票(开票地须为许昌市内,发票抬头为个人姓名,开票金额应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开票时间需在每日9:00-22:00),消费者直接享受支付立减。旧电动自行车由销售企业留存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车牌号(如有)、车架号、电池类型等,并交由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处理。
3.销售门店留存消费者个人基本信息(含身份证复印件),旧车照片、旧车车牌号(如有)、旧车车架号、回收证明等旧车信息,新车发票、新车车牌号、新车合格证等新车信息及支付凭证或支付订单截图,以备申请补贴资金使用。第一阶段截止后,未通过“建行生活”APP平台完成的交易,补贴资格不予认可,同时,企业需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资金申请及结算,并留存新车进项发票备查。
(二)第二阶段(“建行生活”APP活动板块上线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消费者前往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交售旧电动自行车(交旧不限品牌,蓄电池等主要配件完整),取得商家开具的回收证明后,即可获得补贴资格。
2.消费者在销售企业购买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产品,通过“建行生活”APP完成付款,企业开具销售发票(开票地须为许昌市内,发票抬头为个人姓名,开票金额应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开票时间需在每日9:00-22:00),消费者直接享受支付立减。
3.企业门店及时上传消费者个人基本信息(含身份证照片)、旧车照片、旧车车牌号(如有)、回收证明、新车发票、新车合格证、支付凭证或支付订单截图等信息,企业留存新车进项发票备查。
发生消费者退货情形的,企业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不包含补贴资金)。全额或部分退货退款均占用消费者的一次补贴资格。企业自主促销优惠政策详询参与企业。
参与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及回收企业
(一)许昌市首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企业
(二)许昌市首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回收企业
此次活动参与企业按县(市、区)推荐及筛选进行实行动态调整,商家可随时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咨询报名(联系方式附后)。平台上线后可登录“建行生活”APP查看参与商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