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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全域禁燃禁放新规定2022(自贡烟花禁放)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5-18 04:16:07
The Beginning

  为减少环境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高新区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主办单位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后进行燃放作业。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积极劝阻、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举报电话:110

THE END

TAG:烟花爆竹  治安管理  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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