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公布1名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
2022年4月10日,奉新县疾控中心接奉新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张某,外省来奉人员,接到昆明卫健委电话,其与4月8日G1379次高铁的核酸检测阳性人员为同一车厢乘车人员,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张某目前已在我县集中隔离点进行了集中医学观察。此前4月8日、9日的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张某的大部分密切接触者已确定,并按要求落实了管控措施。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它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其在奉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2年4月8日15时50分由朋友开车从南昌西站接回奉新县,18时许到达奉新县高速卡口,张某下车登记(自述戴了口罩),后继续乘坐朋友的车到达奉新县文体中心;之后到朋友租的房子(洗沙新村4排7栋5楼)里吃晚饭;吃过晚饭张某步行至滨河豪景酒店,大概19时50分到达酒店办理了入住,之后未外出。
4月9日早上7时50分张某到滨河豪景酒店2楼吃了早饭,之后滴滴打车于8时30分到达奉新县文体中心;直到13时左右回到朋友出租房里吃中饭;13时20分返回滨河豪景酒店;14时左右朋友开车与其一起到了奉新县文体中心;18时30分开车返回朋友出租房里吃晚饭;20时,张某到奉新县汽车站做了核酸采样,之后由朋友开车送回滨河豪景酒店;20时28分张某到步行街古茗奶茶店(四通商厦店)买了奶茶,自述买奶茶的过程中都佩戴了口罩;20时55分在诚新果品(五梅路点)买了水果,然后回到酒店,之后再无外出。
请与张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村)报备,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县人民医院或各乡镇卫生院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做好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减少外出。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要立即拨打120,由120专车接到县人民医院就诊。
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要严格落实“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的要求,切实防止人群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有效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奉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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