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来(返)宣人员通行政策
一、境外来(返)宣人员
执行“14+7+7”隔离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严格把握入境来(返)宣人员居家隔离条件。
现场核实评估居家隔离环境,确保满足要求,同时要强化人防、技防能力,确保居家隔离人员足不出户。对不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转为7天集中隔离。
二、省外来(返)宣人员
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携带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且健康码为“绿码”。
1.省外未涉疫地市人员抵宣后落地核酸检测,实行“三天两检”,检测结果出来前,不得流动。
2.省外涉疫地市人员抵宣后按照以下管理:
①中、高风险地区(含封控区、管控区)和与阳性感染者有轨迹交集的,一律实行“14+7”的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前7天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后7天在第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的第2、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②中、高风险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区域来(返)宣人员,一律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在第1、3、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③中、高风险所在市的其他县(市、区、旗)和发生本地疫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所在县(市、区、旗)来(返)宣人员,一律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3、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④对重点疫区来(返)宣人员,一律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集中隔离期间每日进行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的第2、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省内外市来(返)宣人员
1.省内未涉疫地市人员须携带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凭“绿码”通行。
2.省内涉疫地市人员抵宣后按照以下管理:
①中、高风险地区(含封控区、管控区)和与阳性感染者有轨迹交集的,一律实行“14+7”的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前7天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后7天在第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的第2、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②中、高风险所在县(市、区)的其他区域来(返)宣人员,一律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在第1、3、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③中、高风险所在市的其他县(市、区)和发生本地疫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所在县(市、区)来(返)宣人员,一律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3、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④省内存在疫情外溢风险地区来(返)宣人员,一律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集中隔离期间每日进行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的第2、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本市其他县市来(返)宣人员
1.无疫情县市抵宣人员凭“绿码”通行。
2.有疫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抵宣人员,提前报备,做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不得流动。
3.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县市的人员抵宣后按照以下管理:
①中、高风险地区和与阳性感染者存在轨迹交集的,一律实行“14+7”的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前7天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后7天在第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的第2、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②中、高风险所在县(市)的其他区域来(返)宣人员,一律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在第1、3、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该通行政策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