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5日,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9号)公告发布。
其中明确:
1、从上海市全域和吉林省有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地级市来返包(含途经)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隔离日期自离开风险地区之日起计算,管控至满14天。
2、除上述地区以外,对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人员(或健康码为红码),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对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人员(或健康码为黄码),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3、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风险县、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包人员(行程码为绿码且带*号),非必要不出行。确需来(返)包的需持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单位或居住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并在入包后第1、3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进行自我健康监测14天。在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需暂时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4、上述以外低风险地区,通过民航、铁路、公路来(返)包人员需持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包后在公路卡口或“两站一场”进行核酸采样,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体温检测正常后予以通行。货运车辆实行点对点运输,货车司乘人员全程不下车、不接触,货物即装(卸)即走,在市域内不得随意停靠。各工业园区、物流园区、货物装卸企业、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管理装卸人员和司乘人员落实好闭环管理各项防控措施。
5、包头去往自治区其他盟市当日返回的,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包后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在公路卡口、火车站进行核酸检测。
七、所有外地来(返)包人员须在抵包前或抵包后12小时内向所在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按规定执行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防控要求,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提倡单位要求职工返岗前48小时内加做1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未出前采取居家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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