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长市解除静态管理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2022年第36号)为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4月22日10时起,天长市解除静态管理,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交通秩序。城市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有序恢复营运,具体营运线路、时间动态调整,将适时发布。倡导使用无接触式支付方式,司乘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二、稳妥恢复教学秩序。4月25日起,恢复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线下教学,具体要求以教育部门通知为准。各类大中专院校继续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继续暂停线下培训。
三、逐步恢复商业经营。大型商超、酒店、农贸市场、宾馆、农资经营部等,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扫码测温、通风消杀等常态化防控措施,稳妥有序恢复经营。不得举办线下大型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对私自组织、承办聚集性活动的单位或个人,造成疫情输入、传播、扩散风险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加快推动复工复产。实行“一企一策”差异化防控措施,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建设,加强对建设工地的封闭管理。
五、严格来(返)天人员管理。筑牢“外防输入”防火墙,全力守好交通卡口“两码一证”查验的“第一道防线”,继续严格执行外地来(返)天人员分类闭环管理措施。从外地来(返)天人员须提前向社区(村)报备,隔离费用自理。对疫情外溢风险较大地区来(返)天人员,严格实行“7+7”管控措施;滁州市域外来(返)天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天,确需离天的,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返回时按照外地来(返)天人员管理。
六、分类解除小区封控管理。充分发挥社区防控“第二道防线”作用,对封控区、管控区继续严格执行管控措施,解封时间以指挥部通告为准;封控区人员足不出户、服务上门;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管控区内每户每2天可派1人到小区内指定地点领取代购的生活物资,或到小区内便民服务点,通过预约、错峰等方式有序采购必备生活物资。防范区内各小区继续保留1个进出口,24小时值班值守、严格查验,不能提供两码(安康码绿码、无*号行程码)和核酸检测凭证的,不得出入小区。
七、严格重点场所管理。医院住院病区、养老院、精神病院、福利院、监所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棋牌室、麻将馆继续关闭。网吧、酒吧、KTV、影剧院、室内体育健身场馆、洗浴中心、游泳馆、足疗馆等密闭场所继续暂停营业。各类宗教场所暂时关闭。
八、强化监测预警作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和流行病问诊制度,发现发热等症状患者,规范转至发热门诊。各类药店要严格落实“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管理制度;严格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的报备、检测和预防性消毒等工作,继续暂停从中高风险地区进口冷链食品,进一步提升监测预警“第三道防线”能力。
九、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要求,主动接种疫苗加强针。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落实“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咳嗽礼仪、公筷(勺)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做好防护。
十、全面压实“四方责任”。从严从紧落实属地防控责任,压实乡镇(街道)、社区(村)属地责任,落细落实小区管控措施。全面加强行业领域监督管理,督促落实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认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强化本单位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对在疫情防控中措施落实不到位、不遵守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天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