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更新于2022年3月2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保持人力资源禀赋优势,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2022年2月10日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延长产假天数。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产假具体实施方案:
依据《实施方案》,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原规定延长30天),达到158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假期。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施方案》发布之日(2022年2月10日)起,女方尚在原规定产假期间的,可以按照《实施方案》规定享受产假达到158天;女方已经享受完毕原规定产假的,不再享受《实施方案》规定的30天延长产假。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