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主体
浦软股份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作为本次租金减免的实施主体。
汇智国际商业中心及园区配套商户租金减免政策由上海浦软汇智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参照制定实施。上海浦东软件园昆山园租金减免政策由昆山浦东软件园有限公司参照园区所在地有关政策制定实施。
二、适用对象
承租浦软股份郭守敬园、祖冲之园、三林园之房产,自身从事生产、研发、办公等生产经营活动,无负面清单事项的非国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本次租金减免的适用对象。
其中:
1、申请人租用的物业须是浦软股份拥有产权的自有经营性房产。
2、不包括虚拟注册、人员居住等非生产经营性活动用途。
3、申请人应是非国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含大中型企业集团下属子企业、行政机构、事业单位、民非组织等非企业形态的组织机构。小微企业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划型标准认定。个体工商户是指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
4、存在负面清单事项的申请人,在负面清单事项消除前,不享受租金减免政策。
负面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不配合上海市、浦东新区等相关政府部门以及浦软股份实施防疫工作。
(2)未承诺2022年期间不提前退租,合同租赁期限内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不搬离浦软园区的。
(3)存在欠租欠费及其他违反租赁合同情况的。
(4)存在其他负面清单事项的。
三、减免方式
租金减免,按《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规定及政策解读执行。租金减免,不包括物业费、停车费等管理费用。租赁合同已涉及免租、优惠租金、租金单价调整等情形的,以合同约定2022年应收租金为基础计算相应减免额。具体减免金额经浦软股份审核意见为准。
根据浦软股份实际情况,可采用直接免除、从后续租金中抵扣或者返还等方式实施房租减免。双方签署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四、转租情形减免政策
存在转租浦软股份物业情况的,转租方不享受本次租金减免政策。在转租方切实落实对符合条件最终承租方租金减免的前提下,浦软股份在不超过转租方对符合条件最终承租方减免租金的总额内,减免转租方对应的房屋租金。为免疑义,转租人(承租人)的转租行为需经过浦软股份同意。
1、申请与受理
申请人应向浦软股份提交减免租金申请等相关盖章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支持疫情防控减免租金申请表》,包含对所提交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在2022年不提前退租的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注册地、实际经营地不搬离浦软园区的承诺;配合园区防疫管理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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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小微企业证明材料;控股股东名单及股权比例、控股股东相关资料,需同步提交控股股东不属于大中型企业集团的证明文件。
3、申请人与浦软股份签订的租赁合同。
4、申请人2021年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可提供2021年财务报表)、2021年12月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
5、属于转租物业的,转租方在提交申请资料时,还需提供:最终承租方清单、最终承租方的2-4相关资料(其中租赁合同为最终承租方与转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转租人和最终承租方签署的同意减免2022年部分租金的协议。
6、其他与审核认定相关的资料(如申请第二档租金减免,需补充提供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证明材料;有关部门防疫要求封控、停业、征用房屋通知等;2022年经营亏损的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等)。
申请人应如实诚信填报相关信息材料,并对填写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浦软股份在事中或事后发现申请人填报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浦软股份有权驳回申请人申请,不给予租金减免,要求申请人补交已减免的租金,直至提前解除与申请人的租赁合同。
根据《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分两档进行租金减免。其中在租租户的第一档租金减免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2022年租户的第二档租金减免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
浦软股份将审核申请人资质条件,书面反馈审核结果。申请人租金减免金额以审核结果通知为准,并据此与浦软股份签订补充协议。
五、浦软股份设立咨询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