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企业外地员工春节期间留宁过节的相关措施
泰冠防〔2021〕6 号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鼓励泰山街道辖区内生产经营的企业引导外地员工春节期间留宁过节,做好连续生产、 稳工稳岗等工作,巩固泰山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对象
在泰山街道辖区内实际生产经营的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流通服务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在建建筑工地的外地员工。外地员工指在泰山街道辖区内工作,户籍非南京市且节日期间需正常返乡离宁人员。
二、补贴标准及要求
1、给予外地员工专项补贴。春节期间,企业安排外地员工留宁过节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专项补贴,原则上由企业以不低于此标准向员工进行发放。
2、保障在岗职工合法权益。春节期间(2月11 日-2月17日),企业安排留宁外地员工在岗工作的,在给予专项补贴的基础上,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给予企业加班补贴。企业要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足额发放员工加班工资。
3、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企业要制定外地员工春节错峰避峰放假和留宁调休计划,如实登记、报送留宁过节的外地员工信息。同时要加强员工管理,开展防疫宣传教育,引导员工减少人员聚集、做好个人防护,倡导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非接触方式拜年。
三、保障措施和其他
1、外地员工留宁过节期间,企业要给予关心慰问,为员工提供防疫物资保障和生活保障;街道将组织网格员进行走访,及时为居住在泰山街道辖区内的外地员工提供生活上的帮助;
2、发放留宁过节相关补贴,企业需于2021年2月9日下午5点前向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申报“留宁过节外地员工名单及节日排班表”,春节后企业应及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街道审核认定后按实发放;
3、本措施由泰山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5-58608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