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风险来渝:
(一)中、高风险地区: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低风险区: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
1.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抵渝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2.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在抵渝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低风险来渝:
(一)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地市:
1.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抵渝后 24 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2.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在抵渝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二)高风险岗位来渝返渝人员
1.能提供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证明,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实行抵渝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
2.无相关证明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7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三)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来渝:
1.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抵渝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2.无相关证明的,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在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四)其他地区来渝返渝人员主动在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
自我健康监测要求:
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餐聚会、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以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