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春节返乡隔离、核酸政策
一、强化安全流动
(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留在当地。
(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来津返津,确需来津返津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三)区内外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向所在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四)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人员建议留在当地,确需来津返津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二、严格报备管理
来津返津人员抵渝后,第一时间向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民宿等报备或通过“社区报告二维码”填报个人信息。
社区报告二维码:点击查看
单位、村(居)民委员会要利用小区登记、社区居民报告、外来人员主动报告等方式,做好重点地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等来津返津人员,以及高风险岗位人员信息报告,协助落实各项健康管理措施。
三、实行分类管理
(一)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津返津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二)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其它低风险区来津返津人员,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三)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来津返津人员,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前2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为直辖市的,该直辖市所有来津返津人员参照上述要求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四)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地市来津返津人员,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在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出现本土病例所在地为直辖市的,该直辖市所有来津返津人员参照上述要求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
(五)高风险岗位人员能提供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证明,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实行抵渝后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无相关证明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7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六)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来津返津人员,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抵渝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原则上居家观察);无相关证明的,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在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七)其他来津返津人员主动在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
以上人员在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餐聚会、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以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政策来源: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