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信息来源:江苏政务服务
办理地点
南京市江北新区沿江街道高科一路2-2号北园大厦B座1101室
咨询方式
025-58627102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00-12:00,下午14:30-17:30;
春秋冬季节: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拓展阅读:
《》中要求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长期稳定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金筹措渠道。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金主要包括:
(一)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三)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不低于10%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四)上级财政补助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金;
(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商业银行贷款;
(七)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
(八)社会捐赠的资金;
(九)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