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直属单位: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满18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对象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部队院校,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员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2021年8月前须取得毕业证以及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其中,“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
招聘岗位及条件:(招聘岗位+报名方式+推荐表)
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
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需填写“最高人民法院直属单位2021年补充招聘推荐表”,所在院(系)学生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报名时,请规范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报名咨询电话:010-67559300;010-67559299
监督举报电话:010-6755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