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两个娃,家长们在拥有双倍欢乐的同时,往往也承担着双倍的烦恼,比如两个孩子总吵架抢玩具,这可该怎么办呢?
在一个二胎家庭里,有6岁的哥哥和5岁的弟弟。在周末的早晨,屋里还静悄悄的,弟弟溜进哥哥房间,“吼……”一声虎扑到哥哥床上,把还在睡梦中的哥哥吓了一跳。生气的哥哥抬脚把弟弟踢到地上,弟弟的小脑袋“咚”一声撞到地板,弟弟委屈了开启了嚎哭模式。趁哥哥洗漱时,弟弟偷偷往哥哥的袜子挤进画画的颜料,还把哥哥的玩具电动马藏了起来。当哥哥出来后意识到弟弟使坏,两个孩子便开始打架,打闹中哥哥把弟弟心爱的玩具熊撕坏,还把茶几上的水杯也打翻了……
最近有不少父母留言有关二胎手足矛盾的问题,上面是其中一个比较典型的。这两个小男孩的妈妈说,每天睡醒一睁眼,听到两个孩子鸡犬不宁地打架争吵便要头晕……
美国早期教育专家茹内·科恩·雷德曼认为,年龄间距小的孩子,常常会有打架和竞争的行为。但幼儿说认为,也不一定,事实上二胎孩子关系的好坏,跟孩子们的性格和养育环境有关。“年龄间距小,孩子会打架”,其实就像“天上有乌云会下雨”,但有时却不会的情况是一样的。因为即使二胎年龄间距3,4岁或更大,有些家庭的孩子也会有打架竞争的现象。
那么,父母面对二胎孩子们打架抢玩具,该不该干涉呢?
不该干涉?
我有一位同学在日本生活,两个孩子也在日本的幼儿园上学。她常常跟我传达当地父母对孩子打架抢玩具的心得:“不理会,让孩子们自己处理”。他们的理由是,如果父母在家里总是帮孩子们解决问题,教会孩子们公平,但事实上孩子进入到学校和社会,却没有所谓的公平。所以越早让他们适应现实,孩子们以后会更坚强。若不服气,便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
我一开始听完,觉得挺有道理,但后来细想却感觉不妥。父母养育孩子,希望孩子们成为既有爱又有解决问题能力的孩子,而不是从小培养他们跟自己的兄弟姐妹竞争的意识,把他们养成冷冰冰的人。
父母该不该干涉,根据孩子们年龄而定?
在这方面,我更认同美国心理学家米奇·普林斯汀的看法。普林斯汀对同伴关系有深入的研究,他给了父母们一个这样的原则:孩子越小父母越应该干预,培养孩子们良好的社交能力;当孩子越大,父母应该越少干预,培养孩子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当孩子们打架抢玩具,父母要不要干涉,需要根据孩子们年龄而定。
我家小妞有时也会抢哥哥的玩具,一般情况下哥哥都会让给她,因为他很疼妹妹。但有时小妞抢的是哥哥的故事童书,还一边抢一边撕,哥哥就会急得向我们告状。我们一般会先“抢救”故事书,然后一边指着被她扯得皱巴巴的书一边说:“看,书是拿来看的,差点被你撕坏了!你要学会像哥哥那样,爱惜书本。你如果想听故事,可以让哥哥讲给你听!”这时小妞会点头,然后乖乖地坐进哥哥的怀里,一本正经地让哥哥给他读书。虽然她往往一本正经不到几分钟就跑掉了,但她也慢慢明白了,看书可以跟哥哥一起,而不是抢。
在父母干涉年幼二胎矛盾时,父母需要记住的是“对事不对人”的原则,即指出孩子错误的行为,而不是否定孩子的人格。举个我常常跟父母们说的一个典型例子。一位妈妈带着女儿和儿子外出,车上姐姐总是逗捏弟弟,一会揪头发,一会捏鼻子,惹弟弟一阵阵哭闹和反抗。这时妈妈说:“姐姐你今天怎么了?你平时是一个好姐姐,总会扮唐老鸭逗弟弟开心,但你今天却惹弟弟生气,这不是一个好姐姐应该有的行为。”这时姐姐不好意思地笑了,停止了惹哭弟弟的行为。
对于大孩子之间的矛盾,父母让他们自己解决会更好
大孩子与小孩子有什么区别呢?他们有了些少的生活经历,具备了一定的道德规范、心智也接近成熟,对事情和人际有一定的判断力,对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有一定的信心。如果父母事事干涉,大孩子们常常会感觉父母的不尊重。而小孩子在这些方面是欠缺的,年幼孩子懵懂无知,父母不教,他们便不懂对错。就如认知心理学家丹尼尔.威林厄姆所说,学习是一种后天学会的行为。简而言之,“重自尊”与“懵懂”是两者的最大区别。
我有个亲戚,家里两个小女孩都较大了,姐姐爱吃零食,有时不用两天就花光了自己一周的零花钱,还把妹妹的零花钱也拿去买零食。妹妹很生气,两人经常因为这事儿吵架。孩子的妈妈也觉得大女儿做得不对,经常批评大女儿不懂节制、嘴贪……而大女儿觉得妈妈偏心,也不爱跟妈妈说话。虽然爸妈对大女儿的批评一直没少,但大女儿爱拿妹妹零花钱的坏习惯一直没改。后来发展到有一天妹妹被激怒了,划破了姐姐的书包、折断姐姐的头夹……矛盾愈演愈烈。
我跟她们的妈妈说,“孩子都这么大了,你让她们自己处理,说不定比你管的效果还好……”后来,见到父母不管了,妹妹用带锁的储钱罐保管自己的零花钱,但有时看到姐姐没零花钱很“可怜”,偶尔会主动救济1,2块钱给姐姐,两女娃的感情反而越来越好了。
所以,家庭是孩子们的小小社交场,父母既要教会孩子爱,也要教会孩子们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