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你说的驴唇不对马嘴……你就是个狗汉奸……”北大教授孔庆东在微博上一句口舌之快,结果却被网友告上法庭。近日,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其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0元、给付公证费1000元。
交流引来“狗汉奸”指责
2012年5月6日,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孔庆东在微博上发表了《立春过后是立夏》博文,博文中,孔庆东写了一首七律。
博文上传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在校生关凯元对这篇博文提出了意见,称孔庆东的七律“格律不对……好歹孤仄孤平不该犯”,没想到却惹来了中文系教授孔庆东的不满。
根据经过公证的证据材料,孔庆东直接回复关凯元,称其“驴唇不对马嘴……你就是个狗汉奸……”
被告称网名没有“人格权”
关凯元称,孔庆东的回复很快就被多人转发并在网上传播。次日,他上网发现这一情况后,赶紧告诉了孔庆东,并责问对方为何无端进行人格侮辱。但是,他始终没有得到孔庆东的回复。
于是,关凯元起诉孔庆东,要求孔庆东专门就此发布微博道歉,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精神损失250元,承担因诉讼所造成的交通费、复印费等1000余元。
案件审理期间,孔庆东的律师提出,关凯元无法证明自己就是发博文的微博客,就算是,也无法证明就是他本人评论了孔庆东的诗,而且由于在微博上用的都是网名,“任何人不知道该用户名背后是谁,由于没有相应的人格权,故无法对原告造成影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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