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组织孩子进行新冠疫苗的注射,但刚好孩子来了大姨妈,身体有些不舒服,不知道可不可以继续打新冠疫苗呢?
儿童来例假可以打新冠疫苗吗
根据自身情况决定。
1、本身来例假,也就是常说的大姨妈,并不在新冠疫苗的禁忌症范围,严格来说并不影响新冠疫苗的接种,是可以打新冠疫苗的。
2、不过每个人的体质不同,部分人来例假,身体抵抗力会变差,还会有头晕、头痛、发热、乏力、腹泻、腹痛等不适现象,如果自身感觉非常不舒服,可以暂缓打新冠疫苗,等例假结束后再打即可。
3、考虑到来月经导致抵抗力差,又注射疫苗,可能出现不良反应会比其他人稍微重,为了避免可能认为生病去打针或吃药,副反应会不会对疫苗有影响等,建议推迟疫苗接种,以免影响观察,也影响疫苗发挥作用。
4、儿童来例假期间如果还伴有感冒、发烧、服用药物等情况的,要及时告知接种医生,让医生判断能否接种,以防出现不良后果。
月经期打疫苗有什么不良后果
一般没有影响。
1、新冠疫苗与普通疫苗的不良反应无明显差异。最常见的情况是发热、肌肉酸痛、呕吐、头晕等,有些人也可能有胃肠道反应或呼吸系统反应,但对月经没有影响,因为月经主要与体内激素水平有关,疫苗的不良反应一般不涉及激素水平。
2、疫苗本身不会引起月经量的增减,也不会引起腹痛等不适症状,但在月经期间,机体抵抗力降低,接种疫苗本身也容易引起一些不适,如果接种疫苗后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最好不要去做过多的操作或处理,以免影响疫苗效果。
儿童新冠疫苗安全吗
我国疫苗在研发、试验、审批、上市、储存、运输、接种等全流程都有非常严格的管理规定。有完善的疫苗冷链系统保障,储存和运输均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加上接种单位、医护人员都经过了专业培训和严格审核,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接种,而且临床试验和紧急使用阶段、以及前期重点人群大规模接种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数据表明,儿童新冠病毒疫苗安全性、免疫性、耐受力良好。
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和注意事项
1.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
2.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3.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
4.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暂缓接种。
5.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
6.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
7.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8.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不能接种。
9.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可以接种。
10.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可以接种。
11.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正常,可以接种。
12.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可以接种。
13.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14.慢性鼻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15.慢性肝炎不用吃药治疗,肝功正常,可以接种。
16.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
17.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可以接种。
18.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
19.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可以接种。
20.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生活工作如常,可以接种。
21.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22.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暂缓接种。
23.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来说,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24.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感染者,建议接种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25.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暂缓接种。
26.月经期、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并且继续哺乳。
27.妊娠期不能接种。
28.接种后发现怀孕不需要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29.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疫苗的问题。
30.新冠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
31.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不考虑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32.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14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疫苗。
33.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34.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疫苗。
35.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
36.接种后也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
37.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38.如遇本市疫苗无法继续供应、或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比如中生北京所、中生武汉所、科兴中维替换)。
39.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未按程序完成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2剂即可。
40.其他情况请垂询接种点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