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新车上牌不予办理情况
对于青岛市新车上牌不予办理情况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资料无效的;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记载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与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来历凭证、合格证、进口凭证、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记载的内容与机动车不一致的;
(四)、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的;
(五)、机动车属于走私、无进口证明、利用进口关键件非法拼(组)装或者套用国产车目录的;
(六)、机动车未获得国家生产许可的;
(七)、机动车为右置方向盘或者将右置方向盘改为左置方向盘的;
(八)、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利用报废车辆的零部件拼组装的;
(九)、机动车检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
(十)、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
青岛市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们的渔船在海上作业的时候,不管是船舶上面的驾驶还是船甲上面的船员,都是需要经过专业的培训,参加相关的考试成绩合格办法证书才可以上船的,大家对“青岛市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是否有所了解?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青岛市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
第三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渔业船员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渔业船员管理工作。
第四条 渔业船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渔业船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渔业船员证书后,方可在渔业船舶上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渔业船舶的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电机员、无线电报务员、话务员,必须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取得职务证书,其他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训练。
二、青岛市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什么时间办
周一至周五,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青岛市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的受理条件
申请渔业普通船员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满十六周岁,不超过65周岁;
(二)符合渔业船员健康标准;
(三)经过基本安全培训。
申请渔业职务员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渔业普通船员证书或下一级相应职务船员证书;(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船舶长度不足12米或者主机总功率不足50千瓦渔业船舶的职务船员,年龄资格上限可由发证机关根据申请者身体健康状况适当放宽(广西放宽至不超过65周岁);(三)符合任职岗位健康条件要求;(四)具备相应的任职资历条件(见附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五)完成相应的职务船员培训,在远洋渔业船舶上工作的驾驶和轮机人员,还应当接受远洋渔业专项培训。
以上就是给大家做的解答,船员的证书考取非常的简单,只要是身体素质过硬没有晕船等相关反应,经过认真的系统学习最后都是可以合格毕业的,所以上船的船员一定要有相关证件,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您到进行咨询,有更多专业的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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