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没责任的要报保险吗
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我方不需要报保险,由对方的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付。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分别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1)如果双方均考虑到损失不大,到保险公司索赔太麻烦,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可以协商赔偿数额。双方一致同意后,交付赔偿费,在交通事故记录文书上予以注明即可。如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可通过保险公司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2)如果双方均参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又不愿意放弃保险公司赔偿的,应当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出险,向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法律依据:
《机动车辆保险》
第二十八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 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
交通事故没住院可以要误工费吗
1.如果我不是因为交通事故住院,我会失去时间吗?
如果你在交通事故中没有住院,你可以对损失的时间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的治疗康复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人生活辅助器具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医疗支出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继续丧失工作的,丧失工作时间可以计算至固定伤残前一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被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的相同或者类似行业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
扩展数据
一、误工费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
误工费=误工费收入(日/月/年)*误工费
注: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人,损失时间的补偿应按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受害者是否负担得起是一个执法问题。
2.无固定收入: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损失时间=损失时间(天)*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证明包括完税证明、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刻板印象标准):
损失时间=损失时间(天)*上一年度同行业、类似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同或类似行业”的标准:
①行业分类标准;
②同行业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标准(不同于民事诉讼法中的“被诉法院所在地”)。
二、护理费用的计算公式
1、护理人员有收入:
护理费=误工费
2、护士没有收入:
护理费=当地同级别护工的劳动报酬标准×护工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护工人数(原则上一人一名,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护工人数可参照确定)
受害人因为遭遇了交通事故而被迫受伤不能工作,但是因为伤情不是很严重而没有直接住院时,只要耽误了工作都是可以向加害人要求赔偿误工费的,误工费主要是因为受害人没有办法劳动而获取报酬才引发的损害,所以就算不住院也是有误工费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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