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责任划分与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会对交通事故的现场进行勘察和分析之后,出具交通事故责任书,划分事故双方的事故责任,通过事故责任的大小来确定赔偿责任的大小以及相关的赔偿金额,那么,事故责任是怎么划分的?有哪些依据?该怎么赔偿?
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一系列法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上,对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进行了较为粗略的划分,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3、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损失。
4、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划分标准: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赔偿责任: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有全部责任的,机动车可减轻责任至10%;
2、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有主要责任的,机动车可减轻责任至30%-40%;
3、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有同等责任的,机动车可减轻责任至60%-70%;
4、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有次要责任的,机动车可减轻责任至70%-80%;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