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13年,营运客车每半年检验一次,货车和大中型非营运客车、小型和微型非营运客车、摩托车、拖拉机等机动车每年检验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6条的规定,自登记之日起,机动车应接受以下检查:
1、营运客车5年内每年检验一次;满5年的,每6个月一次;
2.货车和大中型非营运客车10年内每年检验一次;10年以上,每6个月一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内每2年检验一次;6年以上,每年一次;15年以上,每6个月一次;
4.摩托车4年内每2年检验一次;4年以上,每年一次;
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辆每年检查一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的检验周期内通过安全技术检验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自2020年11月20日起,新规在实施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型客车免检的基础上,将6年内7至9座非营运小型客车(面包车、事故车、非法改装车除外)。运营6年以上不满10年的非微型客车,每年检验一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一次。也就是6到10年每两年一次。
年度检查的内容是:
1.检查发动机、底盘、车身及其附件是否清洁、完整、有效,漆面是否平整美观;
2.检查车辆的制动性能、转向操纵性能、灯光和排气情况;
3.检查车辆是否经过改装、改装、改造,行驶证、号牌、车辆档案的所有登记是否与车况一致。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