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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贷霸王条款:捆绑车险(贷款车保险特别约定)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4-06 06:47:23
The Beginning

车贷霸王条款:捆绑车险

“没想到,我终于用几年的储蓄贷款买了一辆车,但没人想到背后有这么多烦恼。”近日,市民张莉(化名)爆料称,她最近遇到了一件不尽人意的事情——在汽车4S店的一系列“霸王”规定让她非常生气。

张女士说,她和丈夫来东营工作。为了省钱和买车,他们决定借钱。所以他们从黄河路的一家汽车商店贷款买了一辆车。“当时营业员说办理金融贷款手续会比较容易,所以我就选择了金融贷款,而且是他们店指定的那家。”张女士说,当时销售人员说年利率是8.5%,但她签完合同后打电话给财务公司,发现实际年利率是15.74%。15日,记者陪同张女士到汽车店,销售人员称已经将详细情况给了张女士。“我知道我已经签了合同,不可能再改了,但是销售人员之前说的和后来说的不一致,这是不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张女士生气地说。据张女士说,她签完合同交了定金后,店通知她需要交1600元的车贷手续费和3000元的续贷定金。”不知道为什么,想买保险,必须买他们车店指定的保险公司,必须买三年全险,交3000元续保押金。要求是什么?“张女士说,我刚从他们店里买了一辆车。为什么我连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都没有?

据这家汽车店负责金融贷款的工作人员说,这是公司的规定。现在几乎所有的汽车商店都是这种模式。只要他们借钱买车,就会被保险公司指定,需要交续保押金。从事新车保险业务多年的李女士表示,整个汽车销售行业几乎都有一种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模式,所以只要通过店贷款购买的汽车投保到指定的保险公司,消费者就别无选择。

李女士介绍,贷款买车只是为了缓解资金紧张的问题。“老百姓没有多少钱,但他们想借钱买车。他们没有想过。他们必须选择一家指定的保险公司来支付汽车贷款费用,他们必须购买三年的所有风险...这些霸王条款真的让消费者无法忍受。张女士无奈地说。

车贷办不下来定金打水漂

近日,消费者陈女士看中了一辆家用车,立即交了定金,委托店办理了相应的车辆贷款。由于陈灿女士没有提供明确的收入证明,4S店无法办理贷款。陈女士提出退还定金,店表示因消费者隐瞒真实经济情况,定金不予退还。无奈之下,陈女士向消保委汽车专业办公室投诉。

汽车专业办公室接到投诉后,向双方询问详情。4号店认为,陈女士虽然签订了销售合同,但未能在销售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4号店或银行提供贷款所需的全部资料,也无法提供明确的收入证明,因此陈女士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协调过程中,汽车专业办指出,由于4S店的代理商办理了相应的贷款手续,需要提醒购车者应提供的证明文件或贷款条件。对于陈女士的情况,店没有详细了解消费者的情况,也没有提醒注意事项。为此,4S店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经过多次谈判和调解,4S店最终同意退还定金。

目前,除了银行的汽车消费贷款和汽车企业、金融公司的融资服务外,通过银行信用卡分期购车逐渐被消费者接受。但是,消费者在选择哪种方式申请汽车贷款之前,一定要了解各种贷款方式所要求的条件以及必须提供的文件,争取做好准备,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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