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租房怎么线上申请
一、如果你不确定自己是否合理条件申请点,在网上申请前,打开重庆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进行申请资格资试。
二、用户登陆:
点击申请入口:渝快办。
然后点击立即办理。
1、如果有帐号就登陆。
2、如果没有帐号就注册一个。
注:登陆后你会重新跳回中请介面,这时你只需重新点“立即办理”即可。点击后会出示一个提示,点击:“在新窗口中打开此内容”即可。
三、申请流程:
1、阅读承诺书。
2、选择你的基本信息。
3、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
4、上传审核材料。
5、在线申请提交完成。
申请点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资格,申请人信息与部门共享数据比对一致的,通过审核。提供劳动合同或比对不一致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申请点确认,进一步核实情况。审核结果通过登录重庆市公共租赁房信息网和“渝快办”查询。
重庆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对象: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在主城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二)无住房是指: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三)住房建筑面积:
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四)住房资助能力是指:
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