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可以直接还商贷吗
不行,但可以办理公积金商业贷款约定提取还贷。
注:单位在职职工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有条件的远郊区县分中心可面向职工个人办理。
签约
职工申请办理商业贷款约定提取的,须先行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签约手续。
(一)办理条件
职工使用商业贷款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可通过数据协查核实该笔贷款相关信息,并已开通在线提取,该笔贷款累计提取额未超过应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目前支持数据协查的贷款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重庆银行等10家银行,可以按照以下条件办理商业贷款约定提取签约:
1、约定提取方式:商业贷款约定提取为按年提取,职工无须再每年提交提取申请,签约后提取资金将按年划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约定提取金额:约定提取签约当月至次年约定提取日的前一个月共12个月的实际还款额。
3、约定提取日:约定提取日不早于签约业务办理日期,且在每月6日至28日确定。按年约定提取生效时间为次年,即当年签约次年对应月份开始首笔提取。
(二)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已开通在线提取并申报婚姻信息的职工,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业贷款约定提取签约,职工无须提供任何材料。
2、线下办理。职工除通过线上渠道自助办理商业贷款约定提取签约手续外,也可通过临柜方式申请签约,并提供身份证件、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及以下资料原件(2022年7月1日婚姻信息申报功能上线后,婚姻信息已成功申报且未发生变更的,无须提供婚姻证明材料):
(1)《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
(2)载有贷款账号的还款凭据。
(3)《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申请表(偿还商业贷款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