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从字面上看可知是一方同另一方或多方之间的相互比照,它具有一定的目的性。人们到商场购物免不了要挑选一番,“挑选”饮食了“比较”因素,一方面在实物之间的比较,根据自己的喜好、购物的目的等作出选择。这是生活中常见的、简单的比较。在我们从事的艺术设计工作中,“比较”也是无处不在的,首先,从更基本的素描训练便可看出,在素描过程中,有整体与局部关系的比较;有结构、造型、明暗、虚实、远近、线面、表现手法、艺术处理等的比较;其次,如专业基础训练,在完成一幅用色彩表现“软”与“硬”感觉中,凭着我们的知觉经验,开始是对形象选取的比较;之后,是对色彩选取的比较,目的是要选取一个能较好地反映“软”、“硬”感觉的形和色;再次,如现代设计,先是对所收集资料的比较和取舍,然后,提出多个方案再比较,至选出更佳方案。可见,“比较”自始至终贯穿着设计的全过程,它是全方位的,比较面的宽窄、比较结果的优劣又受多位因素制约。由于设计是一门综合性学科,需要把科学、艺术、生活、文化、产业、政治、经济、能源、环境等众多知识有机结合起来。在从事一项具体的设计时,根据需要务必进行整体的综合的考虑、权衡和比较。那么,比较所要考虑的因素有哪些呢?笔者认为,这些因素可分为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两大类。主观因素基本由以下几点组成:
(1)设计者出生地的文化、历史、地理环境、经济、民族结构、人种及其结构因素。
(2)设计者的家庭组成、环境氛围、种族根源因素。
(3)设计者生活所在地及其生活圈因素。
(4)设计得受教育所在地及其所受教育的程度因素。
(5)设计者的社会阅历因素。
以上形成和影响着设计者自身的性格特点及其龙头观和设计观,成为在“比较设计”过程中内在的因素。客观因素基本上包括以下几点:
(1)人环境因素:①为谁设计,“谁”包括了设计委托者及设计适应对象(人:年龄、文化层次、经济能力、共性及共有的行为因素、个性及特有的行为因素)。②设计得的上级、同事及相关人员。③相关的一些突发性的人为因素。④非相关的人员,如:家庭成员、朋友等。
(2)物环境因素:①设计投放点的地理位置、环境、各种法规等。②设计投放方式。③设计及设计适应对象(物)(材料质地、比例、尺寸、造型、色彩、技术、工艺、经济、功用等及一些配套设施)。④交通工具及环境。⑤时间、天气等。⑥经济、能源、科技、产业结构。⑦文化、生活、人的结构等因素。以上是外在的因素,多数情况下,“比较设计”过程更偏重于对外的因素的考虑。罗们在设计过程中,只有考虑周密、比较因素全面,才会有更优的设计结果。当然,在实际设计过程中并不一定要求一一考虑,这与拥有丰富的知识经验及职业敏感性与技术熟练程度是有很大的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