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传播是文字设计的一大功能,也是最基本的功能。文字设计重要的一点在于要服从表述主题的要求,要与其内容吻合一致,不能相互脱离,更不能相互冲突,破坏了文字的诉求效果。尤其在商品广告的文字设计上,更应该注意任何一条标题,一个字体标志,一个商品品牌都是有其自身内涵的,将它正确无误地传达给消费者,是文字设计的目的,否则将失去了它的功能。抽象的笔画通过设计后所形成的文字形式,往往具有明确的倾向,这一文字的形式感应与传达内容是一致的。如生产女性用品的企业,其广告的文字必须具有柔美秀丽的风采,手工艺品广告文字则多采用不同感觉的手写文字、书法等,以体现手工艺品的艺术风格和情趣……
根据文字字体的特性和使用类型,文字的设计风格大约可以分为下列几种:
1. 秀丽柔美。字体优美清新,线条流畅,给人以华丽柔美之感,此种类型的字体,适用于女用化妆品、饰品、日常生活用品、服务业等主题。
2. 稳重挺拔。字体造型规整,富于力度,给人以简洁爽朗的现代感,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这种个性的字体,适合于机械科技等主题。
3. 活泼有趣。字体造型生动活泼,有鲜明的节奏韵律感,色彩丰富明快,给人以生机盎然的感受。这种个性的字体适用于儿童用品、运动休闲、时尚产品等主题。
4. 苍劲古朴。字体朴素无华,饱含古时之风韵,能带给人们一种怀旧感觉,这种个性的字体适用于传统产品,民间艺术品等主题。
文字的可识性 文字的主要功能是在视觉传达中向消费大众传达信息,而要达到此目的必须考虑文字的整体诉求效果,给人以清晰的视觉印象。无论字形多么地富于美感,如果失去了文字的可识性,这一设计无疑是失败的。试问一个使人费解、无法辨认的文字设计,能够起到传达信息作用吗?回答是否定的。文字至今约定俗成,形成共识,是因为它形态的固化,因此在设计时要避免繁杂零乱,减去不必要的装饰变化,使人易认、易懂,不能忘记了文字设计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更有效地传达信息,表达内容和构想意念。字体的字形和结构也必须清晰,不能随意变动字形结构、增减笔画使人难以辨认。如果在设计中不去遵守这一准则,单纯追求视觉效果,必定失去文字的基本功能。所以在进行文字设计时,不管如何发挥,都应以易于识别为宗旨,这也是对字形做较大的变化常常应用于少字数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