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版权法是确认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权利,规定因创作、传播和使用作品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作者有权控制和处理自己的作品,有权分享因作品被使用而产生的经济利益,是18世纪欧洲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形成的现代版权概念。版权法保护软件看起来似乎不符合逻辑的选择,但是否真的有效?
软件虽然也是语言写的比如源代码、高级语言,不过却没有任何艺术可言,而且实际上解决的是生产力的问题。
美国作为软件大国,其软件产业领先全球,所以他们也需要将自己的软件保护起来。在知识产权法领域,版权保护已经有了伯尔尼公约和版权协定等共约,作品自创造出来之后就可以得到保护。
于是,美国就推行利用版权保护体系来保护软件,这种借道的方式简单、快捷、有效。不仅不用重新制定各国的条约,二来软件创造出来就能得到保护,不用在经过官方审查、授权,三来保护时间还长,一般都要保护五十年以上。
对于这件事,最开始的时候持反对意见的有很多国家,此外还包括欧盟国家。但是,美国利用它强大的影响力让世界同意了它的观点。现在大部分国家都是用版权法来保护软件作品的。不过,软件毕竟不是文学艺术作品,已经表现出了某些水土不服。
相较于以前,现在已经有了松动,比如以前纯软件不能申请专利,只能跟硬件结合在一起申请,现在正在加强对软件在专利方面的保护。不过,说到废除对软件的版权保护却还是未知,因为软件权利保护最有效地、最常用的方式还是版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