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商标目前在世界各国使用比较普遍,文字商标的优点是含义明确,最主要是便于购销中的“呼叫”。目前我们很多企业注册的都是图形商标,如成都某集团公司在其生产的塔式起重机和钢摸板上,使用的就是图形商标。假如长虹电视没有注册中文商标只有图形商标,购销中又如何称呼,当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总不能向服务员笔划我要买这种图形或那种图形的商品,如果是文字商标消费者在购买时就可以直接呼叫。
所以在商标注册中文字应是首先考虑的因素,或者是文字与图形的组合注册。对第一次注册商标时选择文字商标或者文字与图形组合注册商标的,我们把他称为“商标注册中的呼叫占位”,即用这个文字先在在类别的商品中占据一个位子,以避免他人注册后企业今后在此类商品上就不能再使用此文字商标。
因为,如果你注册的图形商标与他人的在先权利冲突时,你可以更换为其他的图形商标,而文字商标如与他人的在先权利发生冲突有时是无法更换的,如更换就不是企业所需要的商标了。如四川天府矿泉水有限公司,该公司希望矿泉水商标上注册“天府”商标,这样就能达到企业字号与商标名称的统一。如天府商标因他人在先申请或注册而不能被核准注册,需要更换为其他文字的商标,那将不是企业的最佳选择。
另外,有的文字表示含义,可以使消费者产生亲切感,如“雪花”啤酒,给人一种凉爽、清洁之感。“可口可乐”饮料能达到目前几乎家喻户晓的程度,与他注册中文“可口可乐”这个文字商标不无关系。所以,当我国企业的商品出口国外时,除注册中文进行保护外,还应注册当地文字的商标以便于促销,如同“可口可乐”“柯达”进入我国一样。
其次,文字商标还能给人以美感,如篆体文字商标给人古老的感觉,隶体文字商标则使用有古朴的感觉,行体文字商标使用有活泼大方的感觉,楷体文字则给人端庄、庄严的感觉。
在现实生活中,某些使用英文商标的时尚类商品受到年轻消费者更多的青眯,如服装或化装品等商品上。所以,某些时尚类商品上除首先注册中文商标外可考虑再注册英文商标。
当然,图形商标也有其醒目、简洁、且不受语言限制的优点。但是,我认为尽管图形商标与文字商标相比较,更加生动和简洁明快,给人的视觉冲击力更大,但由于存在本题前述的原因,所以商标注册中,还是应首先注册中文商标后,再注册图形商标(或者是文字与图形组合注册)才是较佳的选择。在文字与图形的组合注册中,由于图形商标注册前的查询受到限制,因此文字与图形组合注册的申请如与在先权利发生冲突,将被整体驳回从而影响文字商标的及时注册。因此,一般来说文字商标与图形商标最好分开注册,而分开注册的文字商标与图形商标实践中是可以组合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