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事业法人单位,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规章,统一负责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又称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2、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建设的发展规划。
(2)承担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建设、并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
(3)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规章,组织实施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动产融资登记系统运行工作。
(4)负责制订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动产融资登记系统运行和维护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技术标准。
(5)负责与商业银行及有关方面的业务技术联系协调工作,采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
(6)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的数据信息,及时提出分析报告。
(7)依法向商业银行及有关方面提供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服务,及其增值应用和市场推广。
(8)依法受理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运行中的异议。
(9)负责组织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业务知识及产品的培训。
(11)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3、内设机构:征信中心内设16个部门,另设基建部为临时机构,并在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及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设立了征信分中心。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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