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玩忽职守致使损失达到多少就可以立案
根据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只要达到十万元以上的就可以依法的立案;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分有哪些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1、犯罪主观方面不同
滥用职权罪在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而玩忽职守罪在主观方面则是出于过失。
2、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
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滥用职权或者超越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而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的行为是严重的对自己的工作不负责任,只要造成严重的后果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一般直接损失达到十万元以上或者是造成他人死亡,人员重伤的,那么也是会直接被判有期徒刑,犯罪的情形不同所存在的处罚标准就会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