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对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个,从重处罚。
《刑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处罚。
二、销售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存在哪些情形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度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
(二)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
(三)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
(四)婴幼儿食品中生长发育所需营养成分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五)其他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情形。
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
(二)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
(三)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四)造成十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
(五)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生产销售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在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的情况下就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者该食品足以造成其他一些严重食源性疾病的,也可以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定罪量刑,判刑标准和犯罪情节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