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工伤待遇对单位的影响是什么?
基本上都是一些钱方面的影响。如果确认工伤后,部分医药费就有工伤保险付了。但是一旦定级,企业要承担不少的费用。一旦定级后,员工会有一定期限的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能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且在该期间内员工的原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另一方面,对于工伤五级、六级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对于工伤等级为七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笔费用对于公司来说都是比较大的支出。
当然,如果报工伤后不是工伤的,对公司没有什么影响。
二、工伤后多久可以获得赔偿?
工伤赔偿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两个程序后,才能赔偿,由于存在地区间差异,具体的时间不好一概而论。
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申请工伤待遇对单位会有金钱方面的影响。不同的地区认定工伤之后,支付工伤赔偿款的时间是不一样的,工伤的赔偿款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按照劳动者的工伤等级来确定,需要给劳动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医疗费,误工费,必要的营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