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诽谤罪需要什么证据
需要有大字报、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表明行为人有针对特定的人,捏造并散布某种虚假事实损害该公民人格名誉的行为,而且这些行为具有严重情节。所谓有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存在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等情况。
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二、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一)必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散布的方式主要有是言语散布和文字散布,
(二)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即使不指名道姓,但第三人可以判断出被害人是谁,
(三)要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如果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四)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
认定诽谤罪需要提供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证据,构成诽谤罪必须有散布谣言的事实存在,可以是使用言语散布,也可以使用文字散布。诽谤行为针对的是特定的人,不需要指名道姓也能确认具体的受害者,需要有损害他人人格权和名誉权的行为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