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侵权行为地怎么认定
1、商标侵权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利用信息网络侵权的,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第二十五条 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都属于侵权行为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
《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商标侵权赔偿数额计算
1、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2、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
3、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均难以确定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适用商标法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
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综合确定。
三、如何认定商标侵权
构成商标侵权的行为,需要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综上所述,商标进行注册以后的话是有一定的法律保护的,如果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侵犯商标的其他行为的话,对方是可以起诉这个侵权方并要求其赔偿的,但是要注意的是这个提起诉讼的话是要到侵权行为地或者报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所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