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校车申请审批程序
1、 学校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请领《校车标牌申请登记表》或网上下载表格填写。
2、 学校按部、省、市有关校车管理规定,对校车及其驾驶人资格进行审查,除专用校车外,车辆及其驾驶人必须营运资质,确定幼儿、小学校车和其它校车类型后签字并盖公章,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3、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学校报送的《校车标牌申请登记表》对校车及其驾驶人信息进行登记造册,签字并盖公章。
4、 学校辖区交巡警中队收到学校报送的《校车标牌申请登记表》后,按校车管理规定,对校车及其驾驶人营运资质及校车类型复核,信息同时输入“校车管理系统”。
5、 交巡警大队对《校车标牌申请登记表》核定行驶线路、时间,并指引学校到车管所(东亭检测站)办理手续。
6、 车管所对申领车辆按照校车管理规定进行检验,核对各类信息。对安全技术要求检验合格、核定符合条件的车辆核发标车标牌(前后各一块),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乘员数。
7、 在省没有下达专用校车统一喷涂外观标识标准前,暂时使用校车标牌。
购置校车的条件
学校(幼儿园)购置校车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办园(学)许可证且年审合格的幼儿园(中小学);
2、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且年审合格;
3、持有技术监督局核发的机构代码证且年审合格;
4、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且年审合格;
5、建立有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接送学生管理制度等;
6、符合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规划布局和中小学生(幼儿)就近入学原则,确需购买校车。
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
1、建立管理信息平台
建立统一的校车运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统一的校车GPS定位系统,录入并定期更新校车运营单位、车主、驾驶员、车况、运行路线和学生乘车等各类信息。在车辆在运行过程中,调度中心全程监控司机和车辆的动向,监控校车车速,每小时不得超过60公里,若发现驾驶员违规现象,监控人员立即电话通知其改正,对违章司机给予处理,严重违章者将做出除名并加入客运驾驶员黑名单等相应处罚。
2、选购专业校车
为确保校车规范安全运营,严格按要求采购安全合格的车辆,专用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有统一的颜色和醒目的标志,配备有效的消防和安全逃生器材。
3、公司学校家庭安全联动 校车服务公司联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学校要分配落实随车管护人员,负责学生上下车及车辆运行路途中的安全管护;学生家长负责学生从住地至上下车点的接送和安全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