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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至12月厦门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参数
缴费基数:3676-18379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厦门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20年福建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8379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20年福建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676元/月)确定。(注:2020年福建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3517元计算,则月平均工资为6126元。)
缴费比例:20%,全部由本人按月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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