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了林地合同纠纷怎么办?
发生了林地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和解、仲裁、诉讼方式解决。林地承包合同效力纠纷管辖规定是应当是以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关于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的规定:不动产所在地管辖
下列案件,由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所以,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以不动产所在地确定管辖。
二、如何认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效力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效力之争,主要是争议承包合同的签订是否经过民主议定,即是否按照土地管理法、村民组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在对外发包土地时,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未经此程序则合同无效。
对于无效合同法律后果的处理,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具体处理时应注意的是,在判决互相返还时,不能只判决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土地返还给发包方,还应处理好属于承包人的财产。
发生的合同纠纷,首先是需要按照合同的内容来处理,比如说私底下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来处理。毕竟合同当中关于违约责任,还有相关的一些纠纷解决的方式,都会做出明确的规定,但是对方若不按合同履行的话,完全是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