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被迫在离职证明写被辞退是合理的吗?
是不合理的行为。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
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哪些?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如果员工是按照公司的法律制度主动申请离职的,那么在离职证明中,如果单位被迫员工写被辞退的理由是不合理的行为。如果一旦出现这种被迫写离职的理由的,那么员工可以依法向单位提出相应的要求和申请,或者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劳动仲裁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不受到侵害。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