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需要的证明材料: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指定医院)
4、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是否有子女情况证明。
5、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