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备孕期间公司辞退合法吗?
备孕期间辞退是可以的,女职工在怀孕期、生产期和哺乳期不允许辞退、解聘。(哺乳期的时限是孩子出生后12个月)国家法律规定不得解除哺乳期妇女的劳动合同。
如果哺乳妈妈在劳动权利受到了侵犯,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辞退合法的,没有补偿;违法的,按照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而实际单位需要支付该女职工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怀孕期间公司可以开除吗?
不可以。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单位不得终止合同,而是应当续延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可见,劳动者在孕期、分娩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自动延长至第三期结束。劳动者第三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事先通知并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中国对孕妇的监管有很多法律依据。对孕妇有很多法律保护。用人单位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方可与怀孕女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公司企业单方面对孕期妇女进行开除,有足够的法律法规对开除行为进行维权。劳动合同期限自医疗期满、怀孕、分娩、哺乳期满之日起自动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