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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存在什么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4-07 14:14:33
The Beginning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THE END

TAG:用人单位  劳动者  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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