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旅游行业冬春季及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当前境外疫情持续加速蔓延,我国本土疫情呈现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迭加态势,多个地区上调疫情风险等级,冬春季节传染病高发频发,春节期间人员流动性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冬春季及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科学精准做好广州市冬春季及春节期间文化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广州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指导思想
略。
二、适用范围
本工作指引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文化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剧院、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民宿、旅行社等文化旅游场所和经营单位。
三、总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形势,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政治站位和对疫情零容忍的态度,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牢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四方责任”,各区文旅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要成立冬春季及春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冬春季及春节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科学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三)坚持精准防控和统筹行业发展相适应。按照“外放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保障文化旅游经营服务单位的开放运营。
(四)强化安全保障。各类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有关指引,认真完善和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各类安全提示警示,提前组织风险评估,确保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五)强化人流管控。文化旅游行业的对外营业和开放场所,要按照“三减少三非必要一加强”(即减少人员流动、减少路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非必要不离粤、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境,加强个人防护)等原则,积极采取实名制门票预约、智慧引导等手段,总量控制人流、科学疏导客流。严格落实“一人一日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加强人员疫情防控。做好企业员工春节假期动向摸查,对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返穗人员、有入境人员接触史的人员在上班前开展核酸检查,密切跟踪员工健康状况。根据疫情形势,严控大型聚集性活动,在春节期间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人员聚集性的各类文艺、群文、民俗等活动。
四、主要措施
(一)公共文化场馆(含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站)
1.做好消毒清洁。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和桌椅、电子触摸屏、服装器具等公众容易接触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时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合理设置“已消毒”公示牌。
2.配备防护物资。配备消毒剂、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非接触式体温测量工具等防护物资,加强洗手间的日常维护,有条件的可配备消毒设备,为公众和员工提供防护保障。
3.确保有效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洁、消毒或更换。
4.加强防控宣传。各场馆通过设置提示牌提示、LED显示屏播放、网站宣传等多种方式,使公众和员工充分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治知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5.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各场馆要加强与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场馆内设立应急处置区域,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临时隔离点或医疗救助点。
6.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落实员工健康动态监测制度,员工进入场馆一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报告。
7.及时发布开放事项。做好开放公告公示工作,明确开放时间、预约方式、服务项目、入场须知等有关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
8.加强人员进出管理。科学设置进出场馆通道,安排专人严格管理,落实预约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实名登记等制度。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9.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各场馆可结合防控工作需要,对入场公众数量进行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控。提前规划开放范围,优先开放室外和人员分散区域。安排专人疏导、分流到馆(站)的群众,避免形成人群聚集。
(二)A级旅游景区
1.加强景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报告,加强对员工开展秋冬季流感等传染病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事项的培训。
2.加强清洁消毒。及时对景区密闭建筑、公共场所、卫生设施、游乐设备、餐饮场所等进行通风换气、清洁消毒。景区内洗手、喷淋等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做好景区垃圾分类处理。
3.严控游客数量。景区科学合理设置承载量,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有效采取智慧引导等手段,科学分流疏导游客,做好游客流量关口前置管控。
4.落实实名登记。实行实名制购票,做到可查询可追踪。鼓励景区积极利用大数据和智慧手段,做好游客信息动态监测。
5.加强游客防护。鼓励景区采取互联网售票等方式有效减少人员接触。进入景区前进行体温检测,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保持交通、购票、游览、休息、餐饮等场所人员间距。
6.防止人员聚集。应采取分时段、间隔性办法安排游客入园。
7.加强防护知识宣传。应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游客服务中心、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及时发布景区开放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知识,帮助游客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配合防控工作。
(三)星级饭店、民宿
1.建立入住登记制度。建立入住人员体温检测、实名登记、信息填报制度。
2.科学用餐。加强对循环使用餐具的高温消毒或使用一次性餐具。餐厅实行自助、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加大餐厅、茶室内餐桌间距,保证客人之间相距1.5米以上,尽量避免面对面就餐。
3.加强场所防控。落实客房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严格做到客房日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加强星级酒店、民宿的公共场所管理,大堂或大厅控制人员聚集。禁止开展团体性、群众性聚餐、宴会活动。
4.加强员工防护。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测量体温、佩戴口罩、防控培训等措施。工作人员上岗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
(四)密闭文化娱乐场所(剧院、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
1.“四强化一提倡”原则。人群聚集活动要做到强化进门测温扫码、强化人员流量管控、强化场所清洁通风消毒、强化人员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识培训,提倡无现金支付。
2.加强场所防控。每天定时对公共设施设备及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配备洗手消毒物资,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确保场所有效通风换气,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其中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要做到“一客一用一消”,对消费者使用过的设备应当使用一次消毒一次。全面推广使用密闭娱乐场所人流监控系统。
3.加强消费者防护。做好预约登记检测等措施,落实预约消费、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健康码、实名登记、人流控制等制度,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在收银台、等待区等设置“一米线”,推荐非接触式扫码支付,提醒消费者保持安全距离。
4.加强员工防护。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措施,如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注意员工个人卫生,及时洗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对在剧院演出的演职人员,要提前做好演职人员身体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每场演出尽量压缩不必要的演职人员,做好安全防护。
5.科学餐饮。提倡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错峰用餐;提倡节约粮食,防止餐饮浪费。
6.加强防控宣传。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五)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
1.加强风险研判。对旅游产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且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供应商、合作商,确认防疫要求,做好线路设计、产品对接和预订等工作。控制组团规模,根据自身运营能力和供应商、合作商接待能力,提前发布组团人数等产品防疫要求,合理确定团队人数,提倡小规模旅游团队。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继续暂停出入境团队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不得组织旅游团队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
2.加强场所管理。完善企业内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办公场所和旅行社服务网点卫生清洁、消杀和通风等工作。配备数量充足且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洗手液、一次性手套、消毒用品等防护用品。
3.加强宣传引导。严格落实团队旅游各项制度和规范,依法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各方权责。要开好行前说明会,提示游客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强化风险提示,主动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特别是加强秋冬季游客健康知识宣传。
4.加强行前排查。要做好游客信息采集、健康档案、检测登记,要求游客报名时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出示健康码并在出行前再次核验。
5.加强出团防控措施。加强对游客出行中的体温检测,游客乘坐汽车等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执行景区和文化娱乐场所“限量、预约、错峰”等措施,主动配合接待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6.做好员工监测。建立《员工健康记录表》,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制度落实。各类文化旅游经营单位要强化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认真做好服务对象的扫码测温和信息填报,加强入口把控和巡查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好管理秩序。
(二)加强检查指导。各区文旅行政部门要抓好冬春季及春节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加强对本区文化旅游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常态化巡查检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各项文旅行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要充分利用行业系统宣传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公共文化场馆、文化娱乐场所、A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等场所防疫知识宣传,提醒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强化防范意识,合理规划路线,鼓励发展本地游、周边游、省内游,切勿擅自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共同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措施。
(四)强化应急处置。所在区发生本土疫情后,要严格控制或暂停文化经营活动;当旅游目的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旅游发出预警提示或将相关区域列为疫情中、高风险等级时,未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已经在当地的旅游团队,必须暂停在当地的旅游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排查工作;出现病例的场所或旅游团队应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和指引迅速处置,采取立即暂停营业、封闭管理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等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卫生防疫、文旅等部门报告。
各区可按照国家、省有关部门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防控工作指引,及时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