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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宁区室内体育场所暂停开放的通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工作要求,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7月12日起,长宁区各室内体育场所(含游泳场所)暂停开放,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各室内体育场所要严格遵守防疫有关规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暂停开放的要求。我区将组织专门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对未按要求暂停开放的场所、违规擅自营业造成疫情传播的场所追究相关责任。
注:信息来源长宁区体育局官微
TAG:长宁区 场所 疫情 室内 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