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鄞州区关于支持企业留工优工促生产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企业留工优工促生产的通知》(甬政办发〔2021〕73 号),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留工优工,确保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到稳中求进,结合鄞州工作实际,并经区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稳产促增,支持企业抓生产抢先机
在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前提下,鼓励订单饱满企业和建设任务重、工期紧的重大项目施工企业合理制订春节期间生产建设计划,根据实际情况调度增加第一季度产能安排。对2022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规上工业和规下样本企业,产值每增加300万元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同时,对2021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2022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与前项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对2022年第一季度新进规上工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其中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超出2000万元以上部分,每1000万元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合计最高奖励15万元。(责任单位: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春节期间建设不停歇的重大项目,涉及临时用地复垦押金的,可以银行保函的方式代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金融监管局,各镇、街道按职责负责)
二、降本增利,支持企业稳岗位减负担
按照国家规定,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2年4月30日。落实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申请稳岗返还的,须按约定协议与用工单位分配返还资金。(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镇、街道)进一步推进减费降税,全面落实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等税收优惠政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按规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三、稳定供应,强化企业生产要素保障
完善应对极端天气应急预案,保障各类生产要素稳定供应。(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供电公司按职责负责)
四、广招互补,满足企业招工用工需求
在疫情可控情况下,春节前后举办“甬上乐业·最美就鄞”新春系列招聘会,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运用“天工帮”“鄞企互助联盟”智慧招聘平台,发挥企业用工余缺调剂机制作用。巩固与拓展“十省百城千县”劳务协作,赴外开展劳务协作招聘会不少于5场次,切实发挥省外劳务“蓄水池”作用,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招工服务,提高有组织劳务输入精准度,满足企业急需用工。鼓励企业多渠道扩大招工,对企业2022年2月参保人员环比每新增1人,给予企业500元/人的补助,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镇、街道)
五、加强关怀,引导外地员工安心留鄞
区总工会、区工商联等要向全区企业发出留鄞倡议,引导外地员工留鄞过年。各级工会要对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企业一线员工开展走访慰问,安排资金100万元用于开展关心关爱活动。鼓励企业向留鄞员工发放“新年开工大礼包”,抢得新年用工先机。有条件的镇(街道)向留鄞过年的市外户籍员工给予适当补贴。倡导企业和行业协会为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留鄞员工发放一定数量的住宿餐饮折扣券、电影景点免费券等。(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体育局,各镇、街道按职责负责)
六、优化保障,激励员工坚守工作岗位
鼓励春节期间生产的企业采取发放“留岗红包”、保障住宿、改善就餐环境等措施,提高留鄞员工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积极性。对2022年1月26日至2月10日期间在我区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重大项目施工企业一线生产岗位工作,且2021年12月在甬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我市户籍员工给予专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每人最高不超过500元。员工专项补贴由企业代为申报,属地镇(街道)审核,经“甬易办”平台发放。经信、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要开展春节期间企业生产经营、留工用工、返乡返岗等情况专项摸底调查,及时掌握企业春节开工、员工在岗等情况。安排资金150万元,向春节期间在建重点工程的市外户籍留鄞建筑工人发放民生保供慰问金,保障重点项目稳岗用工。关爱对口帮扶地区留鄞务工人员,对脱贫劳动力给予每人1000元慰问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各镇、街道)
七、丰富内容,营造浓厚温馨过节氛围
鼓励企业落实职工节日福利,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为外地留鄞职工组织开展茶话会等暖心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文化部门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日慰问、上门服务和送文化下乡进企业等活动。春节期间,职工可凭“5·1服务卡”享受系列迎春特惠活动;各地工会场馆、国有投资的体育场馆、综合性广场、非古建筑及遗址类国有博物馆、美术馆等向留甬员工和家属免费开放。鼓励各大电信运营商提供“留甬过年流量大礼包”等优惠服务,推出普惠型、精品型千元优惠套餐,引导留甬员工以网上拜年方式向亲友传递祝福。(区总工会、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体育局、区国资中心、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道按职责负责)
八、强化调度,保障员工尽早顺利返岗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保障市外员工顺利返岗。2022年2月1日至2月28日,对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市外员工返岗,或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市外员工返岗的,符合条件的按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自行到我市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返岗就业的市外员工(含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留甬员工调休返岗),符合条件的给予返岗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市外省内100元/人、华东地区3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500元/人。返岗交通补贴由企业代为申报,属地镇、街道审核,经“甬易办”平台发放。(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大数据中心,各镇、街道)
九、治欠保支,切实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指导企业与员工协商制订春节错峰避峰放假和调休计划。春节期间安排员工正常工作的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工资和加班工资。全面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畅通维权渠道,加大“安薪码”推广宣传力度,开通仲裁调解“绿色通道”,加强部门间协作,切实履行好行业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元旦、春节期间实体化办公制度,加强隐患排查和纠纷处置,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动态“两清零”,确保员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总工会,各镇、街道)
十、精密组织,强化疫情管控措施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督促生产企业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员工增强疫情防护意识。要指导督促生产企业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落实企业建立外地返岗员工登记和健康管理制度,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督促企业向留鄞员工发放防疫礼包。(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各镇、街道)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止,相关政策措施已明确施行时间的,从其规定;与其他同类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国家、省出台或调整相关支持政策的,按新规定执行。
政策来源:鄞州区政府